“两高一部”出台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文确定了正当防卫相关实体要件的认定规则,给准确认定正当防卫献上了明晰指引。在司法实践里,怎样妥善借由证据规则精准认定正当防卫呢,笔者觉得,理应树立确切的证据审查理念,透过证据去查明正当防卫相关事实,以此为法律适用筑牢稳固根基,这对于使人民群众于每一个正当防卫案件中体悟到公平正义而言极为关键。
正当防卫证据的审查理念
检察人员于审查正当防卫相关证据之际,理应树立如下理念,以高质效展开证据审查工作。
同步审查证据理念,于办理故意伤害等案件之际,既要在核查犯罪构成四要件之中寻找相关证据,又要去审查能够证实存在正当防卫的那些证据,以此防止在认定故意伤害犯罪之后又开启正当防卫证据审查工作。这是由于,正当防卫自身就是对犯罪的一种否定,同步审查有助于尽早弄清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在构成正当防卫时能够及时终止诉讼程序,进而减少正当防卫人的讼累。持续坚持同步审查,同样有利于引导侦查人员在第一时间去搜集证实正当防卫的证据,以防因取证不及时致使证据灭失。
秉持全面审查证据理念,于办理故意伤害等案件之际,要全面审查用以证实现场时空环境的证据,审查案件发生、发展过程的证据,审查矛盾激化情况的证据,审查防卫人身体状况及认知能力的证据,审查事后表现等各方面的证据,借此查清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分辨清楚是非曲直。针对防卫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即便其未曾提出正当防卫的抗辩证据调查概念,同样要主动进行全面的案件证据审查,以此确保对犯罪的认定处在法律规定有依据的情况,处在道理上说得通的状况,处在情理相契合的情形里,务必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理念是对证据进行整体审查,证实“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等正当防卫要件需要这般,要坚持整体审查认定证据,像认定不法侵害时,侵害行为不可被硬拆成孤立单项,此后据此判定防卫人行动是不是契合防卫起因要件,针对正在施行的侵害行动,得从整体去断定是不是一直处于持续状况,对防卫人的人身威胁是不是一直在持续,给防卫人造成的心理压力存续状态是否一直如此。
将形式判断跟实质与判断相互结合起来的理念。辨别正当防卫的时候,得核查防卫人的行为是不是将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都一一充足满足了,一旦充足满足这五个条件的话,一般而言是能够被认定成正当防卫的。然而在开展形式判断这一行为的同时,同样是需要去做实质判断的,要审查防卫人对矛盾纠纷的产生是不是存在着重大的过错,面对特定的不法侵害人的时候是不是有着退让的义务,是不是契合正当防卫的立法精神等等 。
全面、准确审查正当防卫证据

针对正当防卫相关证据展开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去审查证据的证据资格,将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瑕疵证据进行补正,以此来确保证据具备合法性。在达成这一基础之上,重点针对这样一些内容展开审查:
对监控录像这类视听资料展开审查,视听资料属于凭借图像以及声音形式用以证明案件真实状况的证据资料,具备“望之有形、听之有声、查之有据” 的别样性能,于还原案发经过层面拥有独特价值,然而,它也有易于被伪造、删改等特性,所以应着重审查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对于视听资料而言,其能否反映案件之前的起因、之后的结果以及其中的任何相关细节进而涵盖整个过程,这是绝不能进行“片面截取”操作的。应当引导那些负责侦查的人员竭尽所能地去调取那些能够明确展露出案件起始缘由、实际经过情形以及事发后所展示表现等方面的视听资料,以此来完整无误地呈现是否存在“正在持续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用来抵御侵害所借助的各类工具、施行防卫时所采用的各种手段等一系列事实要素。
第二种情况是,要审查并且分析案发现场彼时的空间和时间环境,看其是不是容易致使防卫人处于那种孤立无援的态势,然后结合一般人在这种状况下会有的恐惧心理,进而对防卫行为是不是恰当进行一番考量。
三是注重对案件进程里相关细微之处的核查,像防卫人反击行为的延续时长、击打位置、不法侵害人有没有打算 ongoing 实施侵害的举动等,要是这些细微之处能够充分表明防卫人具备正当防卫的意图,并且没有超越必要的界限,那就不能苛求防卫人对防卫的程度做出精确的判定。
要对于现场目击证人所得出的证言展开审查,一般来讲,会觉得目击证人鉴于直接见识了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所以其证言会更加直接且客观,然而,此证言同样具备较强的主观性,极易掺和进那些带有猜测性、评论性以及推断性的内容,进而对证据能够起到的证明效果造成影响,要格外留意审查下面所提及的三方面内容:
首先,要对证人作证当时的年龄情况展开审查呢,还要考量其认知水平究竟如何,以及记忆能力怎样,还有表达能力是不是完备,另外对于其生理上所处的状态以及精神上呈现的状态一起考察,对于证人所提供的那些有可能超出其自身作证能力范畴的证言,必须慎重地进行采信的动作。与此同时呀,要对证人跟防卫人之间的关系加以审查,并且也要审查证人与不法侵害人之间的关系,对于证人所提供的那些有利于关系密切这一方的证言,同样需要慎重地去予以采信。
是在证人跟防卫人、不法侵害人彼此都不认识的状况下,要对区分防卫人与不法侵害人的依据之类的进行详尽的描述,像依靠其观察到的双方的年龄、体型、衣着等来给予区分,在必要的情形下还得进行辨认。
三是证人给出的,关于现场不法侵害发生情况的,带有猜测性的证言,以及那种关于相关发展的,具备评论性的证言,还有那种有着推断性的证言,这些对于准确认定不法侵害是不是正在发生而言,有着重要的参考使用价值,并且对于准确认定不法侵害的危险程度来说,同样具有这么重要的参考作用。

对于鉴定意见展开审查,在正当防卫案件里的鉴定意见,一般涵盖伤亡原因方面的鉴定意见,还有伤情这一范畴的鉴定意见等等。
一是针对不法侵害人出现伤亡情况形成的鉴定意见,首先要去审查不法侵害人伤亡的缘由,看是不是防卫行为直接致使了伤亡,其间是否存在介入的因素。其次,要对不法侵害人的创伤状况做审查。不同的打击工具、方式以及部位,在不法侵害人身体上留下的创伤是不一样的;反过来,创伤也能够反映出所使用的工具、具体的反击方式以及反击部位等关键信息。一方面,这些信息能够用于进一步印证防卫人的辩解内容,以此来判断其内容是否具备真实性;另一方面,还能够利用这些信息间接证明防卫人究竟是出于防卫的意图,还是出于泄愤报复等其他目的。
首先,针对防卫人伤情的鉴定意见,着重于审查,看其是否能与辩解的遭受不法侵害匹配起来,借此判断到底是不是在遭受不法伤害的状况下实施的正当防卫。
审查针对防卫人所做的辩解,因为并非每一起案件当中都会存有视听资料、目击证人这类直接证据,部分案件是在仅有防卫人与不法侵害人的封闭空间里发生的,要是防卫人辩解说自身行为构成正当防卫,那么就容易陷入证明的困境,针对这种情况,应当重点审查以下这些内容:
第一,防卫人有没有完整且全面地讲述事情的起始由来,双方彼此之间的关联关系,冲突逐步升级的具体进程,面对不法侵害之时的主观心理状态,防卫工具的获取源头,防卫所采用的具体方式,事后呈现出的表现情形等,以及防卫人辩解内容的一致性与稳定性。第二,针对防卫人辩解里不符合常理常情的地方,借助向其出示相关证据之类的方式,从多个层面展开仔细审查 。
一方面,得看防卫人的辩解和在案的其他证据之间能不能相互印证,有没有什么抵触。另一方面,要秉持“重视证据,看重调研,不轻易相信口供”的准则,把对防卫人辩解的审查放到全体证据体系里东莞正规调查公司,借助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去分辨那申辩的真伪。要是处于防卫人的告白和客观证据有冲突的状况下,那就得进一步核查异议产生的缘由啰。
其一,三是着重对经验法则予以运用,其二,针对防卫人辩解的审查认定,一方面要借助证据彼此间的相互印证,另一方面运用经验法则展开合理推定私家侦探价格-强化证据全面审查,如何准确认定正当防卫?,其三,像现场环境、防卫方式、事后表现等,按照经验法则,能够合理对防卫人的辩解属实进行推定,进而就可认定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作者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

